《参保凭证》及转移材料
社保医保转移到异地需要以下手续和材料,具体流程如下:
一、转移前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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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止原参保地社保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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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人员需在原参保地办理医保参保终止手续,单位需提交《参保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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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为灵活就业人员,需提供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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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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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备材料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簿(非流动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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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可能材料 :离职证明、原参保地《参保凭证》、原单位开具的《人员医疗保险类型变更信息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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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转移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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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出地办理转出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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携带上述材料至原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提交申请,办理终止参保手续并打印《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和《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合)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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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已办理社保卡,需同时提供社保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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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入地办理转入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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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职工 :新单位需在收到《参保凭证》后,向转入地社保经办机构提交材料并办理转入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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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活就业人员 :需携带《参保凭证》、身份证、户口簿及《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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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单位需为职工办理新参保手续后,再办理转移接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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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关键时间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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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出地 :需在终止参保关系后15个工作日内完成转出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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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入地 :需在收到《参保凭证》后15个工作日内与转出地联系,生成《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
四、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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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真实性 :所有材料需与原参保地记录一致,复印件需清晰可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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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年限累计 :医疗保险缴费年限在转移后累计计算,个人账户金额可转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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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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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生育保险不实行跨省转移,但单位关系可转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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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业保险关系可跨省转移,但需单位开具转迁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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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流程和材料需根据当地社保政策调整,建议办理前咨询当地社保经办机构确认具体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