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社会保险法的规定,社保转移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办理,具体规则如下:
一、养老保险与医疗保险的转移规则
-
必须同时转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九条和第三十二条,个人跨统筹地区就业时, 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基本医疗保险关系必须同时转移 ,且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
转移方式
-
省内转移 :可转移个人账户金额及缴费年限;
-
跨省转移 :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全额转移,医疗保险仅转移个人账户金额及缴费年限的60%(即统筹部分的40%)。
-
二、不转移养老保险的影响
-
养老保险 :若不转移,将无法累计缴费年限,可能影响退休后养老金待遇。
-
医疗保险 :若不转移,缴费年限不累计,达到退休年龄时可能无法享受医疗保险待遇。
三、特殊情况下的解决方案
-
保留原参保地社保
若无法转移养老保险,可选择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在户籍地参保,但需自行缴费且无法累计年限。
-
补缴年限
若新参保地要求连续缴费年限,可向新参保地申请补缴医疗保险缴费年限,但需符合当地政策规定。
四、办理建议
-
及时办理转移
建议通过当地社保部门官网或微信公众号办理转移手续,部分地区支持线上办理。
-
咨询当地政策
具体操作细节可能因地区政策差异较大,建议提前咨询新参保地社保部门。
医保不转移养老保险是不可行的 ,需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合适的参保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