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上海医保报销规定主要涉及门急诊、住院及门诊大病等保障内容,具体标准如下:
一、门急诊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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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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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人员: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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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人员(2001年1月1日后):3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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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人员(2000年12月31日前):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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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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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医院:在职人员80%,退休人员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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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院:在职人员75%,退休人员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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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在职人员70%,退休人员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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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模式
采用“三段式”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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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户段 :先用个人账户资金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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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负段 :账户不足时自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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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付段 :超出自负段后按比例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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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住院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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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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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人员:1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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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人员(2001年1月1日后):1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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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人员(2000年12月31日前):7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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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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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人员: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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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人员: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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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支付限额
- 2024年提高到63万元,超过部分按80%报销
三、门诊大病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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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病种 :重症尿毒症透析、肾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恶性肿瘤(含放化疗)、精神病治疗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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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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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人员: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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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人员: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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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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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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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缴费率9%(含地方附加险0.5%),个人缴费率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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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活就业人员缴费率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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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遗留政策
- 2000年12月31日前退休人员与2001年后退休人员待遇差异仍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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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病保险补充
- 门诊大病报销后,个人自负费用可获大病保险60%-65%报销(视家庭经济状况)
以上政策适用于2024年7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医保年度,起付线、报销比例等标准均保持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