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医保异地报销需准备的核心资料包括:医保卡/社保卡、医疗费原始收据、诊断证明、住院费用清单、出院小结等,并需提前完成异地就医备案。 若委托他人代办,还需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及委托书。具体材料因结算方式(直接结算或手工报销)和就医类型(门诊/住院)略有差异,以下分点详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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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必备材料
无论门诊或住院,均需提供医保卡或社保卡原件、医疗费用原始收据(需医院盖章)、诊断证明(含疾病名称和治疗方案)、住院费用清单(住院患者需加盖医院公章)。若为急诊,需补充急诊病历证明。 -
住院报销补充材料
住院患者需额外提交出院小结(含入院/出院记录、手术记录等)及复印件。若涉及外购药品或检查,需提供外购发票、医嘱单或外购药处方。意外伤害就医者需提交交通事故认定书或法院判决书等证明材料,无法提供的需填写个人承诺书。 -
备案与结算相关材料
直接结算需提前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或小程序完成异地就医备案,并确认就医医院已开通全国联网结算。手工报销则需提供参保地要求的备案凭证(如异地安置退休证明、长期居住证明等),以及本人银行账号信息用于打款。 -
委托代办与特殊情况
委托他人办理时,需提供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书面委托书。生育相关报销需补充生育服务证和新生儿出生证明;门诊慢特病跨省结算需提前在参保地完成病种认证,并主动告知医院病种信息。
提示:材料复印件需清晰,医疗费收据需在开具后6个月内申请报销。建议提前拨打上海医保热线12393或登录“一网通办”平台核对最新要求,避免遗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