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医保住院报销细则如下,综合多个权威来源整理:
一、报销范围
覆盖参保人员在定点医院(含中医医院和A类医院)发生的住院费用,包括门诊费用、特定门诊费用、药品费用等。
二、报销比例与起付标准
-
起付标准
-
个人账户支付 :60周岁及以上、重残人员及中小学生婴幼儿为300元;18-60周岁为500元
-
医院等级差异 :
-
一级医院:50元起付,50-1500元自付,超过部分按比例报销
-
二级医院:100元起付,100-3000元自付
-
三级医院:300元起付,300-4万元按比例报销(在职85%、退休91%-97%)
-
-
-
报销比例
-
门诊急诊 :
-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一级医院:70%-80%
-
二级医院:60%-80%
-
三级医院:50%-80%
-
-
住院费用 :
-
在职职工:三级医院85%、二级医院90%、一级医院95%
-
退休人员:三级医院91%-97%
-
-
大病保险 :
- 起付线1.8万元,最高支付限额65万元,报销比例80%-85%
-
三、报销限额与封顶线
-
年度最高支付限额 :职工医保63万元,居民医保65万元
-
封顶线后自费 :超过最高支付限额的部分需自费
四、报销流程
-
医疗费用结算
- 住院时直接使用医保个人账户支付50-150元起付标准,后续费用按比例报销
-
材料审核与报销
- 出院后15个工作日内提交医疗费用单据,社保部门审核后划款至个人IC卡
-
特殊群体倾斜
- 罕见病患者、失能老人等可额外增加10%报销比例
五、其他注意事项
-
门诊急诊自负段 :职工医保500元/年,居民医保300元/年,用完后再按比例报销
-
大额医疗费用 :可通过医保目录外自费部分申请商业补充保险
以上政策综合了2023-2025年最新调整,具体以医保局官方通知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