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
职工医保个人账户资金在符合规定的情况下,可以授权给已参保的近亲属使用。以下是具体说明:
一、使用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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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范围
可用于支付参保人员本人及近亲属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发生的个人自付费用,包括门诊、住院等合规医药费用,以及在定点零售药店购买药品、医疗器械、医用耗材的个人负担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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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用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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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属的医保报销部分(如职工医保报销比例内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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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定点医疗机构或药店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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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使用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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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成员参保要求
需被授权的近亲属(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也需参加职工医保或居民医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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绑定方式
通过医保平台或官方认证的支付宝、微信绑定家庭共济账户,上传亲属身份信息完成授权。
三、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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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亲属范围
不同省份对可绑定人数有差异,例如天津最多支持4名近亲属绑定,湖南最多10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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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限额
每年家庭共济额度通常为1.5万元,超出部分需自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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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共济人医保待遇
被授权人不能享受职工医保报销待遇,仅能使用授权人的个人账户资金。
四、操作流程(以“豫事办”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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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录“豫事办”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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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入“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服务模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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添加已参保的近亲属信息并完成绑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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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就医或购药时使用授权人的医保凭证办理手续,结算时自动划扣个人账户资金。
通过以上方式,职工医保个人账户资金可在合规范围内为家庭成员提供医疗费用支持,具体操作细节可咨询当地医保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