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医保可以异地就医,且已实现全国范围内住院、普通门诊及5种门诊慢特病(高血压、糖尿病等)的直接结算。办理备案后,参保人可享受就医地目录、参保地政策的待遇标准,长期居住人员备案后还支持参保地与备案地双向报销。以下是具体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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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案分类与有效期
异地就医分为长期居住(如随迁老人、外派员工)和临时外出(如转诊、旅游急诊)两类。长期备案实行“一次备案、长期有效”,临时备案有效期通常为6个月,期间可多次使用。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或小程序可在线办理,部分情况支持个人承诺制备案。 -
结算规则与待遇差异
直接结算执行“就医地目录、参保地政策”,即药品和诊疗项目按就医地标准,报销比例和起付线按参保地规定。长期居住人员待遇与参保地本地就医一致;临时外出人员中,转诊或急诊支付比例降低5%-10%,非急诊未转诊降低10%-20%。 -
费用覆盖范围
住院、普通门诊及高血压等5类门诊慢特病已实现跨省直接结算。生育医疗费用省内可直接结算,无第三方责任的外伤费用填写承诺书后也可纳入。其他情况需先自费再回参保地手工报销。 -
双向待遇与变更流程
长期备案人员回参保地就医仍可享受医保待遇,无需取消备案。若需变更备案(如工作地变动),提交证明材料后可实时调整。临时外出人员因病情需延长治疗的,可简化转诊备案手续。
提示:异地就医前务必确认定点机构是否开通联网结算(可通过官方小程序查询),并留存费用单据备用。若遇结算失败,及时联系参保地医保局补办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