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广东省医保卡自2025年1月1日起已全面支持省内跨市异地购药直接结算,无需垫付费用,备案后即可在定点药店刷卡享受与参保地同等的报销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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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案是关键
参保人员需提前通过“粤医保”小程序或线下医保服务中心办理异地就医备案,备案有效期原则上不少于6个月。临时外出就医(如转诊、急诊)也适用,且备案后可在有效期内多次使用。 -
定点药店才支持
仅限省内联网的医保定点药店,购药时需出示医保卡或医保电子凭证。购药范围需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非目录内药品或非定点药店无法报销。 -
结算流程简化
备案成功后,在异地药店购药可直接刷卡结算,系统自动按参保地政策报销,无需先自费再回参保地申请。若遇系统故障,可补办记账手续。 -
深圳特殊规定
深圳市医保卡需通过扫码(医保电子凭证)或读卡器结算,不支持POS机刷卡。2024年起已实现省内异地购药直接结算,但需确认药店系统已接入异地结算平台。 -
未来趋势
广东省正推进医保电子凭证普及,未来异地购药将更便捷。目前跨省购药仅限长三角等协议地区,省内政策暂未覆盖全国。
提示:异地购药前建议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查询定点药店名单,并确认药品是否在报销目录内,避免因信息误差影响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