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廉江医保在广西就医的报销比例,综合相关信息整理如下:
一、报销比例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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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同医疗机构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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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医院 (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不设起付标准,报销比例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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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院 :起付标准300元,报销比例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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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 :起付标准650元(职工医保)或300元(居民医保),报销比例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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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医保与居民医保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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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医保:三级医院起付650元,报销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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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医保:三级医院起付659元,报销50%且设有2000元上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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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就医备案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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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内:执行参保地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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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外:在参保地报销比例基础上降低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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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异地就医人员:降低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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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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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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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住院医疗费用可报销,门诊慢性病需按门诊慢性病管理流程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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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重药品、特殊检查等特殊项目按70%报销,乙类药品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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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承担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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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职工医保10%、居民医保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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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院:职工医保8%、居民医保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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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医院:职工医保6%、居民医保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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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人员及工作满30年职工:个人承担比例减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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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结算政策
- 广西实行"参保地政策、就医地目录、就医地报销",跨省就医需通过全国异地就医平台备案
建议就医前通过广西医保官方渠道确认最新政策,特别是备案流程及报销限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