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职工医保缴费规定如下:
一、缴费主体与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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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缴费
单位以全部参保职工月缴费基数之和为基数,缴费比例为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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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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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个人 :按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的2%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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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活就业人员 :以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80%为基数,缴费费率为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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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缴费基数与上下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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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数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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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职工月平均工资高于当地平均工资300%,按300%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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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低于60%,按60%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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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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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岗职工 :年缴费额为985.59元(2015年数据,2024年调整后可能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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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活就业人员 :年缴费额为2759.64元(2015年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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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缴费年限与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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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低缴费年限
- 男职工累计满25年,女职工累计满20年,实际缴费年限满10年,退休后不再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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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待遇
- 按个人账户累计储存额支付门诊费用,退休后统筹基金支付比例95%-97%。
四、其他重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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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与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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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起付标准:社区卫生300元、一类医院300元、二类600元、三类9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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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报销比例:在职人员95%-98%、退休人员97%-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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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补充医疗保险
- 年缴费130元,用于补充门诊、住院等自费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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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调整
- 2024年7月1日起,门诊共济保障实施,职工门诊年报销限额1800元(在职)、2300元(退休)。
以上信息综合了2015-2024年政策文件,具体执行以2025年最新官方通知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