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无个人账户医保的报销情况主要涉及普通门诊统筹和门诊慢特病待遇。具体报销比例和限额如下:
普通门诊统筹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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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职工:
- 三级定点医疗机构:起付标准800元,支付比例60%,最高支付限额6000元。
- 二级定点医疗机构:起付标准400元,支付比例70%,最高支付限额6000元。
- 一级定点医疗机构、定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起付标准200元,支付比例80%,最高支付限额6000元。
- 退休职工:统筹支付比例提高5个百分点,普通门诊统筹年度支付限额提高至7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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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医保:
- 成年居民:起付标准1000元,支付比例50%-70%,年度支付限额25万元。
- 少年儿童:起付标准700元,支付比例55%-70%,年度支付限额25万元。
- 驻济高校大学生:起付标准400元,支付比例70%,年度支付限额25万元。
门诊慢特病待遇
- 在职职工和居民:
- 三级定点医疗机构:起付标准1万元,支付比例85%;1万-40万元支付88%;40万-60万元支付90%。
- 二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起付标准1万元,支付比例90%;1万-40万元支付93%;40万-60万元支付90%。
以上信息提供了济南市无个人账户医保的报销比例和限额,具体报销情况可能会根据政策调整有所变化,建议关注济南市医疗保障局发布的最新政策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