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00元
根据甘肃省医保门诊报销政策,2025年门诊报销标准如下:
一、基础报销政策
-
起付标准
- 全年累计起付标准为 200元 ,即门诊费用超过200元方可纳入报销范围。
-
最高支付限额
- 年度报销上限为 2500元 ,超过部分需自费。
-
报销比例
-
在职职工 :按60%比例报销;
-
退休人员 :按65%比例报销。
-
二、特殊说明
-
门诊慢特病保障
对10种重大疾病(如恶性肿瘤、血友病等)实行单独保障,不设起付线,统筹基金按85%-90%比例报销。但门诊慢特病年度支付限额为5万元,且不结转至次年。
-
门诊共济保障机制
扣除200元起付线及丙类药品、检查费后,剩余部分按55%比例进入门诊统筹报销。例如:
若某次门诊总费用为3000元,可报销金额为: $$(3000 - 200 - 丙类费用) \times 55% = 1425元$$
个人自付约1575元。
三、注意事项
-
政策调整 :起付线、支付限额及报销比例可能根据基金情况动态调整,建议每年关注最新政策文件。
-
费用分类 :乙类药品、高精尖医疗等需先自付10%-20%后再报销。
以上信息综合了医保门诊统筹、门诊慢特病及门诊共济保障机制,具体适用范围以参保时政策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