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诊特定病和住院报销
江西医保大病报销分为门诊特定病报销和住院报销两种类型,具体流程和比例如下:
一、门诊特定病报销
-
申请条件
满足参保并正常缴费(单位参保30天/个人参保6个月)且待遇审核期满,同时需确诊为23种门诊特定病(如肝硬化、白血病等)之一。
-
报销流程
-
患者需持身份证、医保卡、诊断书、基本医疗保险诊疗手册等材料,每年5月、11月到定点医院医保科提交申请。
-
医院初审后,材料报城镇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审核,审核通过后发放《江西省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定病医疗证》。
-
从7月、1月开始享受门诊慢性病待遇,按病种规定比例报销门诊费用。
-
-
报销比例
- 门诊特定病报销比例因病种不同有所差异,具体由各设区市确定。
二、住院报销
-
报销比例
-
起付线 :一级医院100元、二级医院200元、三级医院300元。
-
报销比例 :医保范围内费用按90%、75%、60%比例报销。
-
-
报销流程
-
出院时持身份证、医保卡、医疗费用结算清单原件及复印件到定点医院医保科提交申请。
-
医院审核通过后,费用由医保基金按比例支付,患者自付部分由本人承担。
-
三、其他注意事项
-
材料要求 :门诊特定病需每年定期申报并更新医疗证,住院报销需提供完整医疗费用结算资料。
-
救助政策 :城乡低保对象、见义勇为负伤人员等特殊群体,经新农合、居民医保和大病保险报销后,可申请大病救助,封顶线2万元。
建议办理前咨询当地医保部门或定点医院,具体政策可能因设区市调整,以最新官方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