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5年最新政策,南通市职工医保报销比例如下:
一、住院医疗费用报销比例
- 起付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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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综合医疗机构: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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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专科医院:8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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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医院: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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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卫生服务机构:300元
- 报销比例分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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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万元以下 :在职职工85%、退休职工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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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万-4万元 :在职职工90%、退休职工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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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万-10万元 :在职职工95%、退休职工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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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万-30万元 :在职职工85%、退休职工90%
- 大额医疗救助
- 自费部分超过19万元时启动,10万-20万元部分按90%报销,连续缴纳5年以上的比例提高到95%
- 重复住院计算规则
- 第二次起按当次起付标准的20%递减计算,最低不低于200元
二、门诊医疗费用报销比例
- 普通门诊
- 签约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年累计超600元,超额部分按在职职工50%、退休人员70%报销
- 特殊门诊
- 精神病患者、非住院恶性肿瘤患者等按在职职工60%、退休人员80%报销
三、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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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比例 :单位缴费8%、个人缴费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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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线调整 :部分政策将起付线降低至更低标准(如三级医院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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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续缴费年限 :大额医疗救助连续缴纳5年以上可提高支付比例至95%
以上政策综合了2021-2025年最新调整,具体执行以南通市医疗保障局官方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