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医保职工普通门诊报销比例
在职职工:
- 基层(含一级)医疗机构:报销比例为80%。
- 二级医疗机构:报销比例为70%。
- 三级医疗机构:报销比例为60%。
退休人员:
- 基层(含一级)医疗机构:报销比例为85%。
- 二级医疗机构:报销比例为75%。
- 三级医疗机构:报销比例为65%。
其他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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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
- 基层(含一级)医疗机构:0元。
- 二级医院:500元。
- 三级医院:8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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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最高支付限额:
- 在职职工:6000元。
- 退休人员:7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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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范围:
- 自2023年开始,青岛普通门诊报销已全面实行与住院同样的医保“三个目录”。
- 目录内药品总数达到3088种,符合规定的检查检验项目、诊疗服务项目均可按规定纳入门诊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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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就医:
- 参保职工在异地就医时,需先办理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备案,方可享受与本市就医相同的医保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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