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医保卡不能直接在上海使用,但可通过异地就医备案实现报销,具体政策需参照福建当地规定。以下是关键点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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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限制
福建省医保卡未纳入上海直接结算范围,无法像本地医保卡一样刷卡结算。目前上海异地就医直接结算仅覆盖浙江、江苏等12个城市的指定医院。 -
报销方式
- 先垫付后报销:患者需先自费,后凭就诊资料(发票、病历等)回福建医保局申请报销。
- 异地备案直接结算:提前办理异地就医备案(如长期驻外或转诊),可在上海部分医院直接结算,报销比例按福建政策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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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医保凭证
福建已开通医保电子凭证,未来或逐步实现全国跨省互通,但目前上海尚未支持直接使用福建电子医保。
提示:具体报销比例和材料需咨询福建医保部门,建议提前备案以减少垫资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