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职工医保特殊病种已取消。从2024年4月1日起,泉州市全面实行门诊按费用保障,不再保留职工医保门诊特殊病种政策。
政策变化
- 取消特殊病种:原职工医保门诊特殊病种政策已取消,所有符合医保报销政策的门诊费用按普通门诊政策报销。
- 按费用保障:实行门诊按费用保障,根据个人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个人负担情况实行分段保障。
报销比例
- 普通门诊报销: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的,全年累计医保政策范围内费用按以下政策报销。
- 提高报销比例:若个人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个人负担金额(不含起付标准)超过1000元,超过部分范围内费用报销比例提高至与住院一致,即在职90%-96%,退休93%-98%。
其他信息
- 城乡居民医保:城乡居民医保的门诊特殊病种政策未变,且新增了地中海贫血、尘肺病、儿童康复治疗3个门诊特殊病种。
- 家庭共济账户:家庭成员包括父母、配偶、子女等都可以被邀请参加,参保类型不需要一样。
总结
泉州职工医保特殊病种政策已取消,全面实行门诊按费用保障。参保职工需注意新的报销政策和流程,以确保医疗费用得到及时报销。如有疑问,可咨询泉州市医保中心服务热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