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欠缴医保时,个人可通过申请"灵活就业人员参保"或"城乡居民医保"两种方式续交,需携带身份证、原单位停保证明等材料到当地医保经办机构办理。
-
灵活就业人员参保
适用于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人员,可延续职工医保待遇。需按月缴纳保费(含单位和个人应缴部分),缴费基数通常按当地上年度社平工资的60%-300%自主选择,缴费比例约为8%-10%。 -
城乡居民医保
若经济压力较大,可转为城乡居民医保,按年缴费(2025年标准约350-500元/年),但报销比例和额度低于职工医保。需注意转换后原职工医保缴费年限可累计,但中断期间不享受待遇。 -
补缴欠费(特殊情形)
若单位后期补缴欠费,个人已垫付的金额可申请退费;若单位长期拖欠,个人可向医保局投诉并申请强制征缴,同时不影响个人续保。
提示: 续交后需确保社保卡金融功能激活,建议优先选择灵活就业参保以保持待遇连续性,具体流程和标准可咨询12393医保服务热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