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南省生育保险政策,申领生育津贴需满足以下条件:
一、参保缴费要求
-
连续足额缴费
职工所在用人单位需为职工参加生育保险,并在生育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前连续缴费满12个月。
-
缴费状态要求
生育或手术时生育保险需处于正常参保缴费状态,若存在欠费需补缴符合规定后方可申领。
二、生育行为合规性
-
符合国家及地方政策
生育或手术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及湖南省计划生育规定,需持有有效的生育服务登记证明。
-
医疗机构要求
需在湖南省内符合国家规定设置的妇产科医疗机构分娩、流产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
三、申领材料
需提交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
基础材料
-
身份证、结婚证、户口簿(或《独生子女证》);
-
医院出具的《生育医学证明》(出院小结,注明生育类型);
-
宝宝《出生证明》。
-
-
其他可能材料
- 夫妻双方无犯罪记录证明(部分地区要求)。
四、其他注意事项
-
生育津贴计算 :按职工所在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除以30天计发,低于本人工资标准的由单位补足;
-
申领流程 :通过当地社保经办机构线上或线下办理,材料审核通过后按月发放。
若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要求,社保机构将一次性告知补正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