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齐惠保的报销范围及不报销情形如下:
一、不报销的疾病类型
淄博齐惠保明确不报销以下疾病及相关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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肿瘤类
包括恶性肿瘤(如白血病、淋巴瘤)及因原发癌引起的转移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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肝肾疾病类
肝硬化、肝功能不全、肾功能不全(肾衰竭、尿毒症)、肾病综合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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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脑血管疾病类
心肌梗死、心力衰竭(心功能Ⅲ级及以上)、脑梗死、脑出血(外伤性/非创伤性)、糖尿病并发症(如糖尿病足、视网膜病变)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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肺部疾病类
慢性阻塞性肺病、呼吸衰竭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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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疾病类
系统性红斑狼疮、再生障碍性贫血、瘫痪、关节置换翻修术、骨髓异常增生综合征等。
二、其他不报销情形
除上述疾病外,以下情况亦不纳入报销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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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1月24日之后产生的医疗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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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保险人享受当地医保待遇但未符合基本医保报销政策的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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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违法/违规行为(如酒驾、吸毒)产生的医疗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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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由公共卫生负担的医疗费用(如工伤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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境外就医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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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免疫缺陷类疾病使用的免疫球蛋白、器官移植相关费用(供体存储/运输费)。
三、补充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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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往症限制 :若投保前6个月内已确诊上述疾病,或投保时已开始治疗,相关费用均不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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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 :住院医疗及高额药品各设2万元免赔额,剩余部分按80%比例报销,年度限额100万元。
建议投保前仔细阅读保险条款,特别是关于既往症、用药范围及报销限额的细则,以充分了解保障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