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实行生育登记服务制度,生育子女的夫妻需依法办理生育登记。以下是具体说明:
一、生育登记的必要性
生育登记是享受生育相关权益的基础,包括免费基本项目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生殖保健服务以及后续的生育津贴、医疗保障等。
二、登记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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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子女的夫妻 :所有生育子女的妇女,无论生育时间(分娩前或分娩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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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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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婚夫妻:再婚前生育的子女不合并计入子女数,从再婚后生育的第一个子女开始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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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婚夫妻:按两人复婚前后共同生育的子女数合并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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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养子女:依法收养的子女不计入生育子女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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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亡或残疾子女:按再生育后的存活或健康子女孩次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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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登记时间
建议在怀孕后3个月内办理,具体时间范围由各地卫生健康部门规定。
四、登记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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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上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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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信公众号 :关注当地卫生健康委官方公众号,通过指定入口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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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服通 :支付宝搜索"赣服通",进入婚育户一链办服务页面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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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平台 :登录江西省计划生育服务系统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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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下办理 :
持结婚证、户口簿、身份证(含电子证照)到夫妻一方户籍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登记。
五、所需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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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材料:结婚证、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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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材料:生育服务卡、委托代办人需提供代办人身份证。
六、办理时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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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次登记 :分娩前或分娩后均可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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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变更 :子女死亡、收养、残疾等情形需及时办理变更登记。
七、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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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孩生育政策自2021年8月15日起全省实施,此前已生育子女的夫妻需按当时政策补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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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记材料需与身份证件保持一致,若材料过期需及时更新。
以上信息综合了江西省卫生健康委及各地政府官网内容,具体操作以当地最新政策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