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大病救助范围包括特困人员、低保对象、低保边缘家庭成员、返贫致贫人口、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因病致贫重病患者六类人群,救助费用涵盖门诊慢性病、特殊病种以及高额医疗费用支出。
一、救助对象
- 特困人员:指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且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义务人无赡养、抚养、扶养能力的城乡老年人、残疾人以及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
- 低保对象: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城乡居民。
- 低保边缘家庭成员:家庭人均收入略高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但生活困难的人员。
- 返贫致贫人口:曾经脱贫但因病因灾返贫的人员。
- 防止返贫监测对象:收入水平略高于脱贫标准但存在返贫风险的群体。
- 因病致贫重病患者:因高额医疗费用支出导致家庭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的人员。
二、救助费用范围
- 门诊慢性病和特殊病种:包括高血压、糖尿病、恶性肿瘤等需要长期治疗且费用较高的疾病。
- 高额医疗费用:对基本医保支付后个人自负费用超过一定标准的部分,按比例进行救助。
- 合规医疗费用:符合医保目录范围内的医疗费用,包括药品、检查和治疗费用。
三、申请条件
- 家庭经济困难:申请人及其家庭的年人均纯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 患有特定重大疾病:如恶性肿瘤、尿毒症、器官移植等。
- 已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申请大病救助需为基本医保参保人员。
四、救助标准
- 起付标准:一般为上年度安徽省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
- 支付比例:超过起付标准的合规医疗费用,由大病救助资金按一定比例支付,具体比例根据患者家庭经济状况和费用支出情况确定。
总结
安徽省大病救助政策旨在为困难群众和重特大疾病患者提供医疗费用支持,确保其基本生活不受影响。符合条件的居民可向当地民政部门或医保部门咨询并申请救助,以便及时获得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