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红河州医保政策在覆盖范围、待遇水平、基金监管等方面均有显著提升,具体措施如下:
一、基本医保覆盖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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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人数与保障类型
2024年全州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达435.83万人,涵盖城镇职工、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及医疗救助等制度。其中,门诊慢特病患者226.12万人次、住院患者123.08万人次享受基本医保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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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共济保障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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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账户共济范围扩大 :近亲属(如配偶、子女)可绑定个人账户,229万人使用共济支付费用840.6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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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待遇提升 :起付标准降低至20元,退休人员报销比例提高至70%,全省普通门诊年度支付限额统一为6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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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待遇水平与保障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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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与基金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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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达89.56%(城镇职工)、72.47%(城乡居民),高于全国、全省平均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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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病保险支付3.21亿元,职工大额医疗费用补助1.79亿元,有效减轻重大疾病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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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群体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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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救助 :资助参保112万人,金额1.15亿元,直接救助79万人次,支出2.6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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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河惠民保”升级 :保障额度提升至300万元,报销比例提高至30%,新增门诊绿通等健康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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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基金监管与服务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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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监管强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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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州定点医药机构检查覆盖率达100%,处理违法违规机构2559家,金额8239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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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入DRG大数据监管模型,提升反欺诈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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便民服务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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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3.61万人激活医保码,95.36%的激活率;52家医疗机构支持医保移动支付,1831家开通“刷脸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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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56台医保服务终端覆盖村卫生室,实现17项医保服务“村村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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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政策协同与未来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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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保险与医保合并
2024年生育保险与职工医保实现合并,强化基金共济能力,提升管理效能。
- 参保登记实现无缝衔接,生育医疗服务纳入医保定点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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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态调整机制
建立大病保险动态调整机制,结合经济水平优化筹资结构,探索可持续保障模式。
以上政策体现了红河州在医保领域“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的原则,通过扩大覆盖、提升待遇、强化监管等措施,显著增强群众获得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