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少缴社保确实会影响生育津贴的发放金额。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搜索结果,具体分析如下:
一、生育津贴的计算基础
生育津贴以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计发基数,且与缴费基数直接相关。若单位缴费基数低于职工实际工资,差额部分需由单位补足。
二、单位少缴社保的直接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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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贴计算标准降低
若单位未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如缴费基数低于实际工资),生育津贴将按实际缴费基数计算,导致职工实际领取金额减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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差额补足责任
根据《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四条和《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八条,单位未足额缴费导致的津贴差额需由单位补足,且补足后职工可申请调整。
三、实际案例与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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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参考 :某员工因单位少缴社保导致生育津贴仅发80%,经仲裁后法院判决单位补足差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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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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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四条规定,生育津贴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未参保则由用人单位补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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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八条明确,单位未足额缴费致津贴低于工资时,需承担补足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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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维权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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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集证据 :保留工资条、社保缴费记录、生育津贴申领材料等,证明单位少缴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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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补足 :向单位提出补足差额申请,或通过工会、劳动行政部门投诉、仲裁或诉讼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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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注时效 :生育津贴通常按月发放,若发现少缴,应尽早申请调整,避免影响后续待遇。
公司少缴社保会导致生育津贴减少,且单位需承担补足责任。职工应依法维权,确保自身权益不受侵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