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生育保险政策,二胎生育津贴的发放标准如下:
一、基本发放标准
-
总时长
二胎生育津贴与一胎相同,均发放 6个月 ,以实际产假天数为准。
-
计算方式
生育津贴=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0×实际产假天数
若单位月均工资低于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60%,则按60%计算。
二、特殊情况说明
-
产假天数差异
-
国家基础产假为98天(含产前15天),难产或剖宫产增加15天,二胎与一胎无差异。
-
若单位给予额外延长产假(如60天),生育津贴将按实际天数发放。
-
-
独生子女家庭补贴
若一胎已享受独生子女奖励(如2个月护理津贴),二胎生育津贴不再叠加该补贴。
-
地区政策差异
-
例如沈阳 :顺产3个月津贴,剖宫产3.5个月津贴;单独二孩家庭产假延长60天可多领2个月津贴。
-
例如广西南宁 :基础产假168天,生育津贴按单位月均工资计算;两孩家庭可申请12个月每月150元的育儿补助。
-
例如山东 :产假增加60天,生育津贴与缴费基数相关,每月25号发放。
-
三、注意事项
-
申领时间
女职工需在分娩后3个月内办理生育津贴申领手续。
-
与其他待遇的关系
生育津贴与产假直接挂钩,产假减少则津贴减少;若单位缴纳社保满10个月,符合条件即可报销。
建议参保女性结合所在地区政策,计算具体可领取金额。若单位缴费基数较高,二胎家庭可获较丰厚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