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生育津贴的计算方式如下:
一、计算基数
以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计发基数。计算公式为: $$ \text{月平均工资} = \frac{\text{单位上年度职工社保缴费总额}}{\text{职工人数}} \div 12 $$
例如:某公司上年度社保缴费总额1000万元,职工200人,则月平均工资为: $$ 1000万 \div 200 \div 12 \approx 4166.67 \text{元} $$
二、产假天数
根据生育情况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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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常生育 :顺产98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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难产 :增加1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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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胞胎 :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1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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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产津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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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15天产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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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孕满4个月流产:42天产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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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计算公式
生育津贴=月平均工资÷30×产假天数
例如:某职工顺产,单位上年度月平均工资8500元,则津贴为: $$ 8500 \div 30 \times 158 \approx 44767 \text{元} $$
四、特殊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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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与津贴的关系 :若职工月平均工资高于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00%,则按300%计算;若低于,则按实际平均工资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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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放方式 :目前需通过单位申报流程申领,尚未实现自动到账,但正在探索数字化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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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补贴 :符合条件的可领取一次性生育补贴(3%)及计划生育手术费用报销。
五、查询方式
可通过“四川人社在线公共服务平台”或“天府市民云APP”查询明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