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以
生育险和统筹医保是两种不同的社会保险险种, 不能同时报销 。以下是具体说明:
一、两者性质与缴费主体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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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险
专门用于报销生育相关费用(如产前检查、分娩手术、住院等),由用人单位缴纳,个人无需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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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筹医保
是职工医疗保障体系,用于报销疾病治疗费用(如门诊、住院等),同样由用人单位缴纳,个人不缴费。
二、报销范围与流程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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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险报销
覆盖生育全过程费用(如产前检查、分娩费、住院费、药费等),需在出院后提交材料至医保中心申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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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筹医保报销
仅覆盖疾病治疗相关费用,与生育无关。例如,若生育期间患其他疾病,需通过医保报销,但生育相关费用需单独处理。
三、特殊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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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保险与医保合并实施地区
部分地区将生育保险与医疗保险合并为“生育医保”,但两者报销仍属独立范畴,不存在叠加报销机制。合并后,产前检查等费用可一并通过医保直接结算,但生育津贴仍需单独申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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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医疗保障方式
- 城乡居民社保 :可对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生育医疗费用给予一次性补助(如产前检查300元、生育津贴等),但与职工医保无关。
四、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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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同时参加职工医保和生育保险,生育相关费用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报销,不可重复享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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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津贴与医保报销无直接关联,离职后无法申领。
生育险和统筹医保在功能、范围及流程上均存在明确区分,需根据实际参保类型选择合适的报销渠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