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3年宁波职工医保政策,门诊起付标准如下:
一、起付线标准
-
在职人员
年度起付线为 1800元 ,超过部分由医保基金按比例支付。
-
退休人员
年度起付线为 1300元 ,低于在职人员标准。
二、报销比例分段
-
第一段(起付线内) :个人全额自付。
-
第二段(3000-4万元) :
-
在职人员:医保基金支付90%,个人自付10%;
-
退休人员:医保基金支付85%,个人自付15%。
-
-
第三段(超过4万元) :
-
在职人员:医保基金支付97%,个人自付3%;
-
退休人员:医保基金支付93%,个人自付7%。
-
三、其他说明
-
门诊特殊病种 :办理相关手续后,住院治疗不设起付线。
-
年度报销上限 :门诊年度报销总额不超过 2万元 。
以上信息综合了2023年最新政策文件,适用于常规门诊及特殊病种门诊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