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宁市医保报销比例根据参保类型和医疗机构等级不同而有所差异,城乡居民医保住院报销比例在55%-85%之间,职工医保住院报销比例在75%-95%之间,具体报销金额需结合起付线、封顶线及药品目录等综合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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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居民医保报销标准
- 住院报销:一级医院(乡镇卫生院)报销85%,二级医院(县级医院)报销75%,三级医院(市级及以上)报销55%。
- 门诊报销:普通门诊年度限额约200元,报销比例50%-60%;特殊疾病门诊按病种设定报销比例,部分可达70%。
- 起付线与封顶线:住院起付线一级医院200元、二级医院400元、三级医院800元,年度封顶线约1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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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医保报销标准
- 住院报销:在职职工一级医院报销95%,二级医院报销85%,三级医院报销75%;退休人员报销比例提高5%。
- 门诊共济保障:普通门诊年度限额2000元,报销比例50%-70%;特殊门诊按病种报销,部分病种报销80%以上。
- 起付线与封顶线:住院起付线一级医院400元、二级医院600元、三级医院900元,年度封顶线约3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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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范围限制
- 仅限医保目录内药品、诊疗项目及服务设施费用,目录外费用需自付。
- 异地就医需提前备案,未备案报销比例降低10%-20%。
提示:实际报销金额受治疗费用、用药选择等因素影响,建议通过“四川医保公共服务平台”或线下医保窗口查询具体待遇。参保人可优先选择基层医疗机构以享受更高报销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