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
淮南市居民医保门诊报销政策如下:
一、报销范围与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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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门诊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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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市内定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含二级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及一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普通门诊费用,报销比例为 60% ,无年度起付线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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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区)域内二级医疗机构暂不纳入普通门诊报销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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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慢特病报销
- 参保居民若患门诊慢特病(如恶性肿瘤、肾透析等),在定点医疗机构就诊时,可参照住院政策报销,但需办理相关审批手续。
二、报销限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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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门诊:每人每年报销限额为 2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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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慢特病:按病种有具体年度限额,例如恶性肿瘤门诊特殊病药品费用可参照住院报销。
三、特殊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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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就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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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外异地就医按普通住院政策执行,三级医疗机构起付线为 2000元 ,报销比例为 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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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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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医保与居民医保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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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医保将普通门诊纳入统筹报销,起付线为 400元 ,报销比例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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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医保仅限基层医疗机构报销,无起付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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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共济保障
- 自2022年7月起,职工医保个人账户资金可用于支付门诊费用,报销比例50%。
四、报销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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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院时需提供医保结算单,使用社保卡完成医保结算(三级医院需重新结算未报销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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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慢特病患者需提交《医疗保险特殊病种申报审批表》及诊断证明。
以上政策综合了淮南市医疗保障局官方文件及最新通知,确保信息准确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