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2024年退休人员医保政策主要调整了以下几个方面,具体如下:
一、报销比例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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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统筹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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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医疗机构:退休职工报销比例提高至85%,在职职工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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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基层医疗机构:退休职工75%,在职职工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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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最高支付限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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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人员:年度最高报销限额为7000元,较在职职工的6000元提高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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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职工:年度最高报销限额为6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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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门诊待遇倾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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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人员倾斜 :门诊报销比例和支付限额均高于在职职工,体现政策对老年人的关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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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消定点签约 :自2024年2月1日起,普通门诊就医不再实行定点签约管理,退休人员可直接享受更高比例报销。
三、其他重要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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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同缴费年限
- 2024年12月起,职工医保最低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调整为男职工30年、女职工25年,2025年12月31日前达到年限的退休人员可享受退休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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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群体保障
- 离休干部:2024年医疗经费筹集标准为88105元,大病医疗补助1000元/年,非疾病治疗等特定项目不纳入补助。
四、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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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缴政策 :2026年1月1日起,未达到最低缴费年限的职工需补缴,补缴基数按上年度全省全口径平均工资的60%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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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遇衔接 :参保建国前老工人,其单位不缴纳大病医疗补助。
以上政策自2024年1月1日起实施,退休人员可享受更优化的医疗保障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