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5年最新调整,石家庄市医保政策主要在以下几个方面进行了优化和调整,具体如下:
一、职工医保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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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与支付限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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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医保起付标准为1.8万元(2025年4月8日调整后),最高支付限额4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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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医保起付标准为1.34万元,最高支付限额3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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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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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门诊 :45岁以下在职职工3000元起付,报销比例60%;45岁及以上在职职工3500元起付,报销比例60%;退休职工5000元起付,报销比例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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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就医 :备案后跨省临时就医起付线1500元,报销76%;未备案3000元起付,报销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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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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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同级别医院起付线及报销比例:一级及以下100元(98%)、二级200元(93%)、三级600元(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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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省临时就医备案后起付线1500元(76%),未备案3000元(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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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账户与共济功能
- 个人账户计入标准、支付范围及近亲属医疗费用(如自费药品、医保限价外部分)可报销。
二、居民医保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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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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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无起付线,报销95%;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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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省临时就医起付线2000元(50%),未备案4000元(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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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待遇
- 不同级别医院起付线及报销比例:一级及以下100元(98%)、二级200元(93%)、三级600元(85%)。
三、其他重要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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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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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缴费率从8%降至6.5%,灵活就业人员缴费率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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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低缴费年限男满30年、女满25年,实际缴费年限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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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生儿医保
- 出生后90天内参保可获财政资助,降低家庭参保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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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实施时间
- 多项调整自2025年1月1日起实施。
以上政策综合了医保待遇提升、缴费标准调整及服务范围扩展,进一步保障了市民的医疗保障权益。建议参保人员及时关注医保部门官方渠道,了解最新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