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和搜索结果,强制戒毒通知家属的时间要求如下:
一、通知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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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小时内
公安机关在作出强制隔离戒毒决定后, 应当制作强制隔离戒毒决定书 ,并在 送达被决定人后24小时以内 通知其家属、所在单位和户籍所在地或现居所地公安派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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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形
若被决定人身份不明,公安机关需在查清身份后通知家属。
二、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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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戒毒条例》第三十六条
明确规定公安机关在强制隔离戒毒决定作出后24小时内履行通知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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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行政机关强制隔离戒毒工作规定》第十五条
规定强制隔离戒毒所接收戒毒人员后, 应当自入所之日起5日内 书面通知家属。
三、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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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书内容
通常包括戒毒人员的基本信息、强制隔离戒毒的依据、期限及戒毒所名称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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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况处理
若因客观原因无法及时通知(如通讯障碍),需在障碍消除后及时补发。
强制戒毒通知家属的法定时间为 24小时内 ,特殊情况下可延长至身份查清后。若对程序有疑问,建议咨询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