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劳动法》和《社会保险法》规定,用人单位必须为员工缴纳医疗保险,这是法定义务而非自愿选择。劳动者从入职首日起就享有医保权益,单位未缴纳属违法行为。医保费用由单位和个人共同承担,缴费比例按当地政策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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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强制要求
《社会保险法》第23条明确规定,职工应当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保费。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的,将面临欠缴数额1-3倍的罚款,甚至被纳入失信名单。 -
缴费标准与权益
- 单位缴纳比例一般为工资基数的6%-10%,个人缴纳2%
- 连续缴费满3个月即可享受住院报销,满6个月开通门诊统筹
- 医保断缴超过3个月,报销额度和等待期会重新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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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维权途径
若单位未依法缴纳医保,劳动者可以:
① 向当地社保稽核部门投诉
② 申请劳动仲裁要求补缴
③ 通过"12333"热线举报 -
特殊情形处理
- 非全日制用工可单独缴纳医保
- 退休时未缴满规定年限的需补缴
- 异地就业医保关系可转移接续
用人单位为员工缴纳医保既是保障劳动者健康权益的重要措施,也是降低企业用工风险的合规要求。劳动者若发现医保欠缴情况,建议保存工资条、劳动合同等证据及时维权。医保连续缴费年限直接影响退休待遇,参保人可通过社保官网随时查询缴费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