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职工医保大病医保报销比例为90%,覆盖超过基本医保10万元限额的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且精神病、恶性肿瘤等特殊病种享受更优待遇。以下是具体政策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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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与范围
大病医保对超过职工基本医保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10万元)的合规医疗费用,按90%比例支付。门诊特殊慢性病、住院费用均纳入保障范围,但乙类药品需个人先行自付10%。 -
特殊病种优待
精神病住院费用报销不设起付线;恶性肿瘤放化疗从第二次住院起免起付线,进一步减轻患者负担。 -
异地就医规则
按规定办理转诊或异地安置的,省外就医个人自付10%;未办理手续的,省内自付15%、省外自付20%,强调提前备案的重要性。 -
动态调整机制
大病保险年度最高支付限额由各统筹地区自行设定,部分地市对连续参保或零报销人员提高限额,最高可累计增加5万元。
提示:具体报销需结合就诊医院等级(一级95%、二级90%、三级85%)及当地政策细则,建议咨询参保地医保部门获取最新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