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居民医保门慢病住院能报销,但需注意区分门诊与住院待遇:门慢病种在门诊可享受专项报销(如高血压、糖尿病等58种病种),而住院报销则按普通住院标准执行,两者不重复叠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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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慢病种门诊报销规则
广州将门慢(门诊慢性病)整合为门特(门诊特定病种),分为两类:一类病种(如高血压、糖尿病)每月限额400元,基层医院报销85%;二类病种(如恶性肿瘤辅助治疗)报销比例与住院一致。参保人需先办理待遇认定,选定定点医院后直接结算,无需垫付。 -
住院报销标准
门慢病种患者住院时,按居民医保住院政策报销:一级医院起付线150元、报销90%,二级医院起付线300元、报销80%,三级医院起付线500元、报销70%,年度限额33.9万元。住院费用与门慢门诊报销分开计算,但同一治疗阶段的费用不可重复报销。 -
特殊情形与大病保障
- 若住院期间涉及门慢病种用药,优先按住院比例报销。
- 年度自付费用超1.8万元可触发大病保险,3.6万元以上部分报销75%,困难群体报销比例更高。
提示:门慢患者应优先通过基层医院就诊以享受更高报销比例,住院前确认病种是否在门特范围内以优化报销组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