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居民医保异地就医报销比例根据就医类型、医疗机构等级及是否办理异地备案等因素有所不同,具体如下:
一、报销比例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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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门诊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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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常州市内:超过起付标准后,医保基金支付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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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市外:根据参保地政策执行,通常比市内降低5个百分点(如三级医院60%、二级医院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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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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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常州市内:超过起付标准后,医保统筹支付比例根据医院等级提高5个百分点(如一级医院95%、三级医院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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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市外:未办理异地备案的自行就医降低20个百分点,办理转诊备案的降低5个百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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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大额医疗费用补助
- 个人自付超过6000元部分,由职工医疗救助基金按50%比例补助,最高1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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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慢性病药费补助
- 符合规定的门诊慢性病药品费用可享受补助,具体比例未明确提及
二、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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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就医备案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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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通过“常州本地宝”等渠道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未备案的自行就医将降低20个百分点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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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诊备案或长期驻守异地人员,在市外就医可进一步降低5个百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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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与年度限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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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同级别医疗机构起付标准不同(如普通门诊200元、社区医疗机构50元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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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大额医疗费用和慢性病药费补助有年度支付限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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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调整
- 2025年1月1日起,异地急诊抢救人员及办理转诊手续的省内异地就医人员,门诊慢特病报销比例下降5个百分点,未办理转诊的临时外出就医人员下降15个百分点
建议参保人员就医前通过官方渠道确认最新政策,避免因比例调整影响报销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