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南京市2025年医保政策,城乡居民医保报销比例及标准如下:
一、门诊报销比例
-
普通门诊
-
社区医院:200元内自付,200-900元报销60%,900元以上自付
-
非社区医院:200-900元报销50%,900元以上自付
-
80周岁以上居民:社区医院报销65%,其他医院55%
-
学生儿童:0-400元社区医院报销60%,400元以上其他医院50%
-
-
门诊特殊病及大病报销
-
起付线1000元,2万-4万元部分报销50%,10万元以上部分报销70%
-
个人自付超过2万元部分(困难人员1万元)由大病保险按比例支付,无封顶线
-
二、住院报销比例
-
起付线与报销比例
-
一级医院:300元起付,报销90%
-
二级医院:500元起付,报销85%
-
三级医院:700元起付,报销75%
-
城乡居民医保统筹基金年度最高支付限额60万元,超限部分由大病医疗救助基金支付95%
-
-
大病保险
-
起付线1.5万元,5万-10万元段报销60%,10万-20万元段65%,20万元以上段80%
-
年度支付限额30万元
-
三、其他注意事项
-
异地就医 :参保居民在外地就诊费用由个人承担,基金不予补助
-
生育保险 :生育或妊娠满7个月引产可获1300元补助,产前检查费用基金支付40%(限额800元)
-
年度支付限额 :城乡居民医保统筹基金和个人累计最高支付限额36万元
以上政策综合了2025年最新调整,具体执行以南京市医疗保障部门官方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