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相关规范和搜索结果,关于监理取费670号文的废止情况说明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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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废止时间
2016年2月11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99号),决定自2015年3月1日起废止《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发改价格67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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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收费标准
目前工程监理费实行市场调节价,具体计取方式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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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参与监理工作年度平均人数计算:3.5万元/人每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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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工程造价比例计取:工程造价<500万元时,最低不低于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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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参考标准
根据2007年670号文,500万元以下工程监理费基价约为3.3%,但该文件现已废止,不再作为计费依据。
结论 :670号文已于2016年废止,当前监理收费标准以2015年299号文件及市场调节价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