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居民医保报销标准和比例根据参保类型(职工/居民)、就医类型及费用等级有所不同,具体如下:
一、门诊报销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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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门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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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线 :各统筹区不设起付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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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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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点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60%-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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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定点医院/乡镇卫生院:50%-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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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定点医院: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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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最高支付限额 :100-200元(具体标准因区而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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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慢性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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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 :3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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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 :65%(除肺结核/大骨节病/氟骨病/克山病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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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病种 :如恶性肿瘤门诊放化疗等,统筹基金支付50%,个人负担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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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特殊病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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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 :70%(如高血压、糖尿病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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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政策 :按乙类药品先行支付5%,再报销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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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住院报销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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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 :300元(二级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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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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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医院: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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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院: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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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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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最高支付限额 :2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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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病报销 :超过1万元分段补偿,例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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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8万元:补偿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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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3.6万元:补偿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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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特殊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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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儿童 :18万元以下医疗费用可报销,三级医院起付标准500元,报销比例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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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周岁以上老人 :10万元以下医疗费用可报销,三级医院起付标准500元,报销比例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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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次住院 :从第二次起不再收取起付线。
四、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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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限额 :门诊统筹和住院报销均设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不滚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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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点医疗机构 :需在医保目录内就医,部分病种(如门诊慢特病)需单独申请认定。
以上政策以西安市为例,其他城市可能存在差异,建议参保人员咨询当地医保部门获取最新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