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素质评价的填写要求根据教育阶段和地区政策有所不同,具体说明如下:
一、填写频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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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中阶段
综合素质评价通常每学期进行一次,但自2025年1月起,全国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行“一次性”填报,学生仅需在中考报名时完成全部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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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阶段
部分地区(如成都)要求高中阶段仅填报一次,与中考报名合并进行;而其他地区(如四川省)可能要求按高校招生要求分阶段填报。
二、填写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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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维度
综合素质评价一般包含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养、社会实践等维度,部分学校可能增加劳动素养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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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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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自评 :撰写300字以内的自我陈述,总结学习、活动、社会实践等表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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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评价 :班主任或任课教师根据学生表现进行评分(如A、B、C、D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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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学互评 :部分学校组织班干部或学生代表进行客观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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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格要求
所有评价内容需统一填报在一张表中,具体分为自我陈述、主要特长(不超过3项)、主要获奖情况(不超过5项)等模块。
三、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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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差异
具体填报要求可能因省份、城市或学校类型不同而有所差异,建议家长提前咨询学校教务处或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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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真实性
所有评价内容需提供真实材料支撑,如获奖证书、活动证明等,虚假信息可能影响评价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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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调整
部分地区可能根据教育改革调整评价维度或等级标准,需关注最新政策文件。
综合素质评价的填写次数和内容需结合当地教育部门的具体要求执行,目前全国范围内普遍实行“一次性”填报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