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素质评价是新高考改革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内容主要涵盖以下五个方面,具体包括:
一、思想品德
考察学生在爱党爱国、理想信念、诚实守信、仁爱友善、责任义务、遵纪守法等方面的表现。重点关注学生参与党团活动、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社会实践等行为,体现社会责任感和公民素养。
二、学业水平
评估学生对各学科基础知识的掌握情况、基本技能运用能力及解决问题能力。包括必修、选择性必修和选修课程的学习表现、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研究性学习与创新成果等。
三、身心健康
关注学生的健康生活方式、体育锻炼习惯、身体机能、运动技能及心理素质。部分地区将体质健康测试结果、体育运动特长及应对挫折能力等纳入评价体系。
四、艺术素养
考察学生对艺术的审美感知、理解、鉴赏及表现能力。包括音乐、美术、舞蹈、戏剧、影视、书法等方面的兴趣特长及艺术活动成果。
五、劳动与社会实践
评价学生参与劳动教育、生产劳动及服务性劳动的积极性、实践经历及成果。重点关注劳动观念、动手操作能力、团队协作及社会实践报告等。
补充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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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方式 :采用过程性评价与终结性评价相结合,涵盖日常表现、学期测评及毕业评价三个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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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用场景 :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可作为高校“两依据一参考”(高考成绩、高校测试成绩、综合素质评价)中的重要参考,部分高校在强基计划、综合评价招生中占比可达3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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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管理 :学生需建立三年成长记录档案,包含成绩单、获奖证书、社会实践报告等材料。
以上内容综合了教育部政策文件及多地实践案例,确保全面反映学生德智体美劳发展状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