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安徽省社保缴费基数政策,最低缴费基数是以上一年度全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的60%为基准确定的。根据2020年数据,该基数为 2620元 ,并自2020年7月1日起执行。
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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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基数范围:全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的60%-300%之间,但最低缴费基数有明确下限(如2620元),超过部分不计入缴费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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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对象:包括企业职工及个体参保人员,但需注意政策调整情况(如2025年可能再次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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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方式:以职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为基数,低于60%按60%计算,高于300%按300%计算。
建议参保人员关注安徽省医疗保障局或当地社保部门发布的最新政策文件,以获取2025年最新缴费基数及调整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