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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保户户主去世后,其配偶能否继续享受低保,需根据家庭整体经济状况综合判断,具体分析如下:
一、基本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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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整体经济状况评估
低保的发放以家庭人均收入是否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为依据。若其他家庭成员(如配偶、子女、父母)仍符合低保条件且家庭整体经济困难,配偶可继续享受低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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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权与财产分配
根据《民法典》规定,配偶属于第一顺序继承人,有权继承户主遗产。但低保资格与遗产继承无直接关联,需以实际生活困难状况重新申请低保。
二、具体条件与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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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续享受低保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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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主去世后,若剩余家庭成员(如配偶、未成年子女、长期患病者等)人均收入仍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家庭财产符合规定,则可继续申请低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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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家庭经济状况显著改善(如通过产业扶持、就业等增加收入),需向民政部门报告并办理相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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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新认定程序
户主去世后,需办理户口注销手续,由新户主(如配偶)向乡镇人民政府或民政部门提交申请,重新进行家庭收入、财产核查,核定新的低保资格。
三、特殊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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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纳入其他救助政策 :若家庭已纳入易地扶贫搬迁、产业扶持等政策范围,可能不再符合低保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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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保对象资格终止 :若家庭人均收入超过当地标准或财产状况发生变化,需及时申请停发低保。
四、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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避免冒领 :若家庭经济状况改善后仍冒领低保,可能面临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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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当地部门 :具体操作流程及资格认定标准可能因地区政策差异略有不同,建议咨询当地民政部门获取准确信息。
低保户户主去世后,配偶能否继续享受低保取决于家庭整体经济状况及当地政策规定,需通过正规渠道申请并接受核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