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社保缴纳满15年但未领取养老金即去世的情况,处理方式如下:
一、个人账户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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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缴费部分退还
若参保人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去世,其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中的缴费部分及利息将一次性退还给法定继承人或指定受益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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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活就业人员 :个人账户全部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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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身份 :个人缴费8%计入个人账户的部分退还,单位缴费部分划入统筹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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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费用报销
可以使用社保报销参保人去世前的医疗费用,需提供户籍地派出所出具的死亡证明、社保卡等材料。
二、遗属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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丧葬补助金
按照参保地规定发放,通常为死亡时全省上年度城镇居民月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倍。例如,若当地月均收入为5000元,则丧葬补助金为1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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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恤金
以参保人去世时全省上年度城镇居民月人均可支配收入为计发基数,缴费满15年的情况下,遗属可领取9个月的抚恤金。
三、办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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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准备
需携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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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亡证明(户籍地派出所出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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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及与死者的关系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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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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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办理
将上述材料提交至参保地社保局,社保机构将结清账户余额(含个人缴费部分及利息)、发放丧葬补助金,并核定抚恤金金额。
四、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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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缴费不可退还 :单位缴纳的社保费用已划入统筹基金,无法退还给家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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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差异 :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的标准可能因地区经济水平不同存在差异,建议提前咨询当地社保部门。
通过以上流程,参保人虽未领取养老金,但其社保权益可通过个人账户退还及遗属待遇得到合理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