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开票但未付款的会计分录需根据业务性质和会计期间进行具体处理,主要分为以下几种情况:
一、采购业务(材料/商品入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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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票已到但货物未到
暂估入账: $$借:库存商品/原材料 \quad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应付账款—暂估应付款$$下月收到发票时冲回暂估: $$借:库存商品 \quad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应付账款—暂估应付款$$ -
发票已到且货物已入库
直接入账: $$借:原材料/库存商品 \quad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应付账款—供应商名称$$
二、销售业务(已实现收入但未收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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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足收入确认条件
借:应收账款 \quad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贷:主营业务收入 \quad 其他业务收入(视业务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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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况:预收账款转为应收账款
若前期已预收款项,现收到发票: $$借:应收账款 \quad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贷:预收账款$$
三、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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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处理
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发票开具时,需在申报时计入销项税额。企业所得税则根据收入确认原则处理。2. 账务核对
收到发票后需核对金额、项目及合同条款,确保与供应商对账一致。
四、示例综合分录
场景 :收到10,000元原材料发票但未付款
$$借:原材料 \quad 10,000 \quad 应交税费—进项税额 \quad X$$
$$贷:应付账款—供应商名称 \quad 10,000 + X$$
下月付款时:
$$借:应付账款 \quad 10,000 + X$$
$$贷:银行存款 \quad 10,000 + X$$
通过以上分录可确保账目反映经济实质,同时满足会计准则与税务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