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功能区水质评价方案是用于评估水功能区水质状况及达标情况的重要技术文件,其核心内容通常包括评价目标、方法、指标体系及考核标准等。以下是综合多个来源后的主要构成部分:
一、评价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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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标率评估
核查水功能区是否达到国家或省级水质目标,重点关注主要水污染物(如高锰酸盐指数、氨氮、COD等)的达标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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趋势分析
通过年度达标测次率(Fcy)及同比增幅(Frr)分析水质变化趋势,判断水功能区是否持续改善。
二、评价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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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标率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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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公式:$达标率 = \frac{达标次数}{总评价次数} \times 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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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年度达标次数需占比8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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测次率及增幅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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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达标测次率(Fcy):达标测次与计划测次的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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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幅(Frr):$Frr = \frac{Fcy}{Fly} - 1$,用于衡量年度达标情况的变化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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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指标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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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水质指标
包括高锰酸盐指数、氨氮、COD、总磷、总氮等,需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或相关水功能区划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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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指标补充
根据功能区特点,可能增加硫酸盐、氯化物、硝酸盐、粪大肠菌群等指标。
四、考核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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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级划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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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秀 :达标率≥90%且Frr≥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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良好 :达标率≥80%且Frr≥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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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格 :达标率≥70%且Frr≥-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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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合格 :达标率<70%或Frr<-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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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分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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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水利厅负责全省水功能区监测资料审核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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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辖市、省直管县负责辖区内的监测与数据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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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实施步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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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收集
按月监测水功能区断面水质,记录高锰酸盐指数、氨氮、COD等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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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计分析
计算达标率、增幅等统计指标,复核数据填报规范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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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评价
根据考核标准进行等级判定,形成评价报告。
六、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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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目标 :例如某省计划2025年水功能区达标率达56%,需将249个功能区分解为省级和国家级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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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况处理 :如黄河干流、无水质目标的排污控制区等不参与目标分解。
以上方案需结合具体水功能区特征调整,建议参考《水环境功能区水质评价技术规范》(HJ/T189-2011)等国家标准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