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社保政策,社保缴费后是否可以退还需根据具体情况判断,具体规则如下:
一、一般情况下不可退还
社保(包括个人账户和统筹账户)属于社会保险基金, 原则上不可提前支取或退还 。已缴纳的社保费用会进入统筹账户,用于保障参保人员的基本权益。
二、特殊情况下可退还个人账户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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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复参保且结束劳动关系
若在多地重复缴纳社保且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可申请提取重复缴纳的个人账户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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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国定居并注销户口
办理出国定居手续且户口已在公安机关注销的,可申请退还个人账户余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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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到退休年龄未缴满15年
若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但累计缴费年限不足15年,且个人不愿补缴,可申请提取个人账户余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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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亡且户口注销
参保人员死亡且户口已在公安机关注销的,个人账户余额可依法继承。
三、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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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月缴费不可退还 :已缴纳当月的社保费用无法退回,需持续缴费满15年才能领取养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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断缴影响待遇 :若中断缴费且未补缴,可能影响退休后的养老金计算,医疗保险待遇也可能中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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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保流程 :需向社保机构提交书面申请,经审核符合条件后方可办理。
建议根据自身实际情况评估是否满足上述条件,避免因误操作影响未来社保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