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大病二次报销比例根据医疗费用的不同区间和参保类型有所差异,具体如下:
一、职工大病补充保险(单位缴费型)
- 起付标准与分段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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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为1.5万元,不设最高支付限额,按费用分段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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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万-6万元(含) :报销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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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万-10万元(含) :报销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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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万-15万元(含) :报销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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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万元以上 :报销70%
- 特殊病种
恶性肿瘤、血透、血友病、肝肾器官移植等15万元以上合规医疗费用,经审核后报销70%
- 转外治疗
需转外治疗的,经批准办理转出手续后,报销比例统一为50%
二、城乡居民大病保险(个人缴费型)
- 起付标准与分段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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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为1.5万元,不设最高支付限额,按费用分段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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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万-6万元(含) :报销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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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万-10万元(含) :报销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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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万-15万元(含) :报销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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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万元以上 :报销70%
- 年度累计补助
对个人负担部分总额累计超过上年度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50%(如2018年标准为25249元)的部分,实行二次补助,比例50%,但最高不超过8万元
三、其他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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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范围 :仅限医保政策范围内合规医疗费用(如自费部分、超标服务设施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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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要求 :需提供《医疗保险卡》《大病医疗保险缴费卡》《住院医疗费用结算清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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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差异 :具体比例可能因地区政策不同存在差异,建议咨询当地医保部门
以上信息综合了全国范围内的政策框架,具体执行以参保地最新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