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医保政策,职工医保个人账户的资金在一定条件下可以用于支付参保人近亲属的医疗费用。具体规定如下:
一、资金使用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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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账户资金可支付
职工医保个人账户的资金可用于支付参保人本人及已参保近亲属(配偶、子女、父母、配偶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在定点医药机构的合规医药费用中的个人自付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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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住院自付部分可代付
若亲属在定点医疗机构门诊或住院产生自付费用,参保人可使用个人账户资金代付。
二、操作方式
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办理“家庭共济”功能,将父母等近亲属添加为家庭成员子账户,绑定后即可使用个人账户资金支付指定费用。
三、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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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卡绑定要求
需使用参保人本人的医保卡绑定“共济账户”,而非直接使用亲属的医保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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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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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共济仅覆盖个人账户内的资金,不改变医保的“本人参保,本人享受待遇”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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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保险人(职工)仍需通过本人医保卡就医,医保待遇按其参保信息享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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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形
若亲属未参保,个人账户资金不可直接用于支付其医疗费用,但可通过其他方式(如商业保险、储蓄等)解决。
四、常见误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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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卡不可直接给未参保亲属买药 :若亲属未参保,需通过其他途径支付医疗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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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响商业保险 :使用医保个人账户资金支付疾病相关费用可能影响商业保险的理赔(如重大疾病险)。
职工医保个人账户资金可通过“家庭共济”功能为已参保的近亲属支付合规医药费用的个人自付部分,但需注意操作规范和报销规则。